青海省关于开展2019年三季度电解铝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2019-06-27 11:54

  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三季度电解铝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公告中称,本次交易电量总规模为58.97亿千瓦时,交易申报时间:2019年6月27日,8:40-17:00。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19年三季度电解铝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

  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稳定省内电解铝企业生产,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将组织开展2019年三季度电解铝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场准入成员

  1.电力用户

  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电解铝企业(见附件一)。

  2.发电企业

  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水电单机容量3万千瓦及以上的发电企业(见附件二)。

  二、交易电量及电价

  本次交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直接交易电量、电价,合同执行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本次交易电量总规模为58.97亿千瓦时。

  本次直接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申报电价均为电厂侧上网电价。

  三、交易组织

  (一)交易地点

  各发电企业及电力用户请随身携带密钥,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院内西侧一层)青海电力交易大厅,登陆青海电力交易平台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二)交易申报时间

  交易申报时间:2019年6月27日,8:40-17:00

  (三)交易流程

  1.数据申报及确认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根据已协商签订的直接交易协议,在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双边交易,由发电企业发起交易申报,电力用户进行交易确认,电力交易机构审核。

  2.交易出清计算及安全校核

  电力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出清计算,由电力调度机构对预成交结果进行安全校核。

  3.交易结果公告

  2019年6月28日18:00前在交易平台发布有约束成交结果信息,交易结果具有与直接交易合同等同效力。

  (四)交易申报数据格式

  电力交易平台系统采用电子化申报方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使用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交易运营系统,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电量、电价、交易执行时间等信息,并点击确认完成申报及确认工作,交易平台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加密、传输、保存处理。

  1.本次直接交易申报数据请按要求填写交易电量、电价。

  2.所有申报电量、成交电量数据单位均为兆瓦时,不保留小数,最小电量单位为10兆瓦时,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申报电量精确到10兆瓦时的整数倍;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申报电价精确到0.1元/兆瓦时。购售双方申报价格均为电厂侧上网电价。所有申报电价、成交电价数量纲均为元/兆瓦时,可保留一位小数。

  四、交易执行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青海电力调控中心根据直接交易合同,在月度电力交易计划中安排直接交易电量,进行电量结算。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在合同中予以详细约定。

  五、交易信息发布与咨询服务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省政府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要求,按照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规则,规范开展交易组织、信息公布、咨询服务等工作。电力交易有关信息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请参与直接交易的各市场主体实时关注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青海电力交易中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梁超0971-6078393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郭满仓 0971-6078953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青海省关于开展2019年三季度电解铝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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