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员办:多措并举做好自备电厂基金征收工作

中国财经时报网 2018-01-17 10:06

  企业自备电厂基金征收是中央非税收入监管工作的难点。2017年,河南专员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加强沟通交流,打通征收通道,深入政策宣传,多渠道催收催缴,动态跟踪监控等措施,破除征收工作障碍,建立健全常态化征管机制,自备电厂基金缴纳户数和缴纳金额显著提升。


  一是强化沟通,打通征收通道。一是建立由河南专员办、河南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有关事项,统筹推进电力行业中央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二是建立信息传递机制。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建立部门间信息传递共享平台。实现对电力企业建设、日常监管、发电数据、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等信息共享。三是对全省发电企业按照所在地市、发电类型、装机容量等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和梳理,建立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每月发电量统计、非税收入缴纳情况、违规行为处理处罚信息在内全省发电企业数据库。


  二是宣传政策,依法依规催收。一是通过信息公开、电话答疑、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部分自备电厂宣传讲解政策、基金测算依据及欠缴面临的惩罚等,强调中央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原则性和严肃性,并要求企业尽快采取措施补缴。二是制定和完善《河南专员办收入收缴工作规程》《河南专员办中央非税收入监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制作统一的《催缴通知书》,规范基金征收和催缴催收程序,并将自备电厂纳入汇算清缴范围,开展实地催缴催收。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想在前,干在前,变坐等申报为主动联系,及时通知自备电厂缴款项目、金额、方式、时间等信息,切实寓服务于监管之中。


  三是跟踪监控,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对安装了智能远程电表的自备电厂,通过电网企业定期获取企业自发自用电量、基金征收上缴情况等数据。二是对自行申报自备电厂,通过与电网企业定期或不定期核对,实地抽查抄表,验证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的准确性。三是对欠缴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收集统计,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保企业不发生故意欠缴行为。


  四是重点突破,发挥示范效应。通过对自备电厂数据库进行梳理,按照行业、地域、规模排序,选择河南省各市县煤炭、电解铝、造纸等行业,装机容量在10万kw以上的龙头企业,作为难啃的“硬骨头”,进行重点突破。通过摸底调研、上门工作、宣讲政策、联合催缴,督促其积极申报缴纳,率先突破,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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