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科技局明确了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认定标准,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洛阳大院大所大企业获得首批认定。按照洛阳市《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该36家大院大所大企业将享受创新“金十条”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各类研发机构创新活力,2017年洛阳市发布了《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包括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上市进行融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十条政策措施,被称为支持创新“金十条”。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将按照“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对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此次入选,不仅是洛阳市对中色科技综合实力的充分认可,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创新提供了优惠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