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晚间,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与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中车”)签订买卖合同,郑州中车采购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生产的郑州地铁铝合金车体,合同数量 13 列,交易总金额 7956 万元。
明泰铝业持有郑州中车 16.67%的股权,明泰铝业副董事长杜有东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7年 2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017 年度预计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与参股公司郑州中车之间关联交易金额 10000 万元,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合同的签订证明公司在研发生产铝板带箔的基础上具备了高端铝型材加工制造能力,标志着公司“年产 2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的批量生产并成为国内领先的轨交装备供应商,极大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自身盈利能力,逐步实现由传统生产向高端制造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