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1000万元!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开启

大河财立方 2020-06-09 08:20

6月8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以进一步加快郑州市铝工业转型升级步伐。

其中,申报奖补项目包括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高端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高端氧化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铝工业先进技术产业化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附1: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

(一)政策条款

对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自发自用的铝工业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二)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支持范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产品生产的工业企业;

2、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自发自用;

3、2018年度、2019年度建设竣工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1) 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 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5) 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6)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省内须带验证码);

(7) 信用承诺书(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8) 企业在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系统近两月填报数据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材料:

(1) 县(市、区)发改部门出具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2) 供电公司签订的调度协议、高压供电合同复印件;

(3) 建设期内的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4) 发电设施照片资料;

(5) 竣工验收报告;

(6) 其他能证明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自发自用的材料。

二、高端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一)政策条款

支持铝精深加工和终端制品企业提高吨铝产品附加值,对经认定的高端终端铝加工产品,按照吨销售收入的2%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

(二)高端铝产品支持范围(满足以下标准任一项即可):

1、铝产品加工费每吨8000元及以上;

2、近三年产品或生产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产品直接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医疗器械、高端家具、光伏发电等重点发展领域;

4、近三年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

(三)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见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类)

2、证明材料:

(1) 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银行凭证;

(2) 国家发明专利复印件;

(3) 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高端氧化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一)政策条款

提高氧化铝产品品质,支持铝工业企业开发高纯氧化铝、多品质氧化铝等新材料产品,对经认定的高端氧化铝产品,按照吨销售收入的2%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

(二)高端氧化铝产品支持范围(满足以下标准任一项即可):

1、氧化铝产品售价每吨8000元及以上;

2、近三年产品或生产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近三年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

(三)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见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类)

2、证明材料:

(1) 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银行凭证;

(2) 国家发明专利复印件;

(3) 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铝工业先进技术产业化奖励

(一)政策条款

每年滚动实施一批铝工业先进技术产业化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铝工业先进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或生产技术近三年度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产品直接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医疗器械、高端家具等重点发展领域;

3、2018年度、2019年度建设竣工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见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类)

2、证明材料:

(1) 国家发明专利复印件;

(2) 企业出具的先进技术成果与产业化项目相关性说明;

(3)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 统计部门出具的项目入库证明;

(5)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 企业出具的项目决算报告;

(7) 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环评审批材料复印件,企业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评价材料复印件;

(8) 项目设备投入明细表(附合同、发票复印件)。

附2:关于做好2019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发局、财政局,经开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铝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快全市铝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铝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8号)

二、申报条件

1. 工商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的铝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申报奖补资金支持的重点和方向;

3.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4. 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的处理处罚(整改期间不予受理申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企业必须纳入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系统且按要求及时报送数据;

6. 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支持方向

1. 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

2. 高端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3. 高端氧化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4. 铝工业先进技术产业化奖励

四、工作程序

1. 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根据本通知中的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分项目装订成册。

2. 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申报项目,工信部门初审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与审核后的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按支持方向类别分别汇总)一并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2份),同时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上报市工信局原材料处。

4. 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三方审计;对通过专家评审、第三方审计的结果向社会公示。

5. 市工信局根据项目评审、审计和公示结果,按程序提出资金拨付建议,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有关要求

1.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上报郑州市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铝工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做到规模以上铝工业企业应知尽知,力争全市铝工业企业全覆盖。

3. 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4. 各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单独装订成册,要求材料齐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奖补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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