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国家铝业提议恢复铝土矿开采

铝云汇 2018-06-07 09:35

  印度国家铝业(National Aluminium Company)在奥里萨邦附近拥有铝土矿山和氧化铝冶炼厂,最近重新提议在维萨卡帕特南(Visakhapatnam)地区开采铝土矿并投资铝复合产品,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铝土矿开采暂停后,该问题已成为热点话题。许多人认为印度国家铝业隶属于矿业部(Ministry of Mines),在奥里萨邦提供就业和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表现良好,不应受最高法院萨马塔(Samata)判决的影响。

  印度国家铝业董事长和总经理昌德(T.K. Chand)最近访问奥里萨邦时表示,他们希望投资700-1200亿卢比建设140万或200万吨氧化铝冶炼厂,此外还包括冶炼厂配套设施和自备电厂。

  他们正在征求国家和中央政府的许可,以获得采矿租约。

  萨马塔事件

  萨马塔是一家反对采矿的非政府组织,就比拉方镁石(Birla Periclase)项目提交了令状;法院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裁定,只有国家、国家各机构或部落联盟才有权在指定区域开发矿产资源。

  “作为纳瓦拉特纳公共部门的一员,印度国家铝业引领奥里萨邦发展,其采矿提议不会违反萨马塔案的判决。如果采矿被允许,将有助于提振维萨卡帕特南地区的经济,”高级工会领导人帕迪?特拉达?拉奥(Padi Trinadha Rao)说。

  许多人起初反对没有专业技术的矿业发展公司(APMDC)竞标铝土矿开采,因这将导致金达尔西南矿业有限公司(Jindal South West Ltd)和阿拉克铝业有限公司(Anrak Aluminium Ltd)竞相开采贝纳米(benami)项目。政府已于2005年同金达尔签署备忘录,2年后又与拉斯阿尔卡麦投资局(Ras Al Khaimah Investment Authority)和宾尼集团(Penna Group)的合资公司——阿拉克签署备忘录;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额达2,000亿卢比。此后,印度国家铝业提出在该地区建立氧化铝精炼厂并寻找铝土矿山。

  但部落联盟福利部长基肖尔钱?德拉托(V. Kishore Chandra Deo)认为采矿违反了土地转让法案(Land Transfer (Prevention) Act)第一章第70条规定和指定区域延伸法案(Panchyat Extension in Scheduled Areas Act),因此向UPA政府提出终止请求,导致项目搁置。

  州政府已颁布第97号命令,要求矿业发展公司、ITDA和DWCRA集团恢复采矿业务,但因遭到强烈反对而撤销了这一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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