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布局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03-30 08:14

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印发

一、严格项目审核审批,新上重化工项目必须入园,对布局在园区外的现有重化工企业,严禁在原址审批新增产能项目。

二、包头山南地区不再新建高排放、高耗能项目,逐步淘汰低端产能、落后产能和高污染企业。

三、严禁乌海及周边地区新增高耗能、高污染产能,海渤湾工业园区、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不得新建重化工项目,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不得新上焦化项目。

四、不再审批铁合金、电石、电石法聚氯乙烯(PVC)、水泥(熟料)、超高功率以下石墨电极、普通平板玻璃等新增产能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布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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