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要求,我委委托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于2018年3-6月对我市49家水泥企业和3家电解铝企业2017度年单位产品电耗进行了现场核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反馈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书面意见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 王鹏
联系电话:023-63896843,传真:023-63897446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经信委912室
邮编:40001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反馈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书面意见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 王鹏
联系电话:023-63896843,传真:023-63897446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经信委912室
邮编:40001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