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制餐厨具征收反倾销税

尚轻时代 2021-08-27 16:59

2021年8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2021/288/AD32号公告,依据2021年8月24日第10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加热铝制餐厨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1.8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后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615 10 100 0、7615 10 800 9、7616 99 100 8及7616 99 900 8。

2020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加热铝制餐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6月10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终裁披露,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21.89%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该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15 10 100 0、7615 10 800 9、7615 10 900 9、7616 99 100 8、7616 99 900 8和7616 99 100 9项下的产品。

另据尚轻时代从海关总署统计查询,2019年中国对欧亚经济联盟五国出口涉案税号的铝制餐厨和家用器具出口量为1.81万吨,出口金额8142万美元。  中国对欧亚联盟铝餐厨家用器具出口量(吨)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制餐厨具征收反倾销税               

在中国海关编码中,税则号761510项下的产品主要是铝制厨房用具、餐具及家用器具。包括锅、碗、盘、盆、壶、瓶、盒、铝箔容器、烘焙用品等。 (声明:由于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海关税则编码不尽相同,我们对有关涉案商品范围尚有不明确之处,如需准确了解具体的涉案商品,请查询公开发布的公告或联系欧亚经济联盟官方机构。以上数据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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