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25项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的相关规定,《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第25项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的整改内容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8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聊城市相关部门违规推进电解铝项目建设。国家《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坚决停建电解铝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但2014年5月聊城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将刚刚动工的茌平信源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电解铝项目虚报为建成项目;2014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该企业现场核查时,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弄虚作假,以已建成的电解铝项目顶替该项目接受检查,至2016年7月实际建成投产电解铝产能104万吨。
二、整改措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印发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四部委核定信发集团违规电解铝产能分别为53万吨;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信发集团进行抽查验收,认定该集团违规电解铝产能已经全部关停到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四部委要求,对于认定的合规产能于2017年10月前完善环保手续。
三、完成情况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信发集团变更电解铝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产能的复函》(鲁环函〔2017〕611号),予以完善环保手续。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任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