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果县积极探索采矿临时用地改革试点,实现了振兴乡村经济、推进脱贫攻坚、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多赢局面。2017年,平果县被评选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示范点,是全国两个制度创新示范点之一。笔者从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专刊147期(总第364期)获悉,平果县积极探索采矿临时用地改革工作在相关通报中获得了肯定。
积极研究,推进采矿临时用地改革。按照以往的“征收”方式解决矿山采矿用地问题,必将导致大批农民失去赖以长期生存的土地,而企业虽然获得了被征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由于没有耕种的动力和条件,大量土地面临被丢荒的窘境,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为此,从1999年起,平果县率先开展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改革研究工作,在上级国土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交了全国首份采矿临时用地改革专题研究报告——《平果铝业公司采矿用地项目研究报告》,为采矿临时用地改革奠定了基础。
大胆探索,创新采矿临时用地政策。选择平果县马头镇雅龙村试行采矿临时用地政策,开展土地登记、补偿标准协商等工作。制订了平果县《采矿用地管理办法》、《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还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做到了严把用地报批、用地补偿、供地、土地复垦、还地、占补平衡“六关”,为全面推进实施改革试点提供了指导。
助推脱贫,保障矿区持续增产增收。优先考虑由矿区群众承担土地复垦所需人工细平和防排水工程等施工任务,吸收贫困户从事残矿回收、工程复垦、修路、采石等工作,矿区复垦后土地交由贫困户种植经济农作物进行创收,大大改善了工农关系,达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共赢,为改革试点提供了稳定和谐的周边环境。
科技创新,解决矿区复垦技术难题。开展《高效复垦技术研究》和《尾矿干法处理合理利用研究》科研项目,解决了堆积型铝土矿的工程复垦和生物复垦技术难题。建设露天矿山高效复垦技术示范区项目,建成木薯、甘蔗、蔬菜、经济农作物和边坡植被示范区,总面积达57公顷。采矿企业坚持把复垦放在与采矿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建成了矿山“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联合工艺系统,在矿山复垦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
率先实施表土剥离再利用,促进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在广西区内率先开展矿区表土剥离工作,采取分段剥离、分段采矿模式,保证剥离与采矿有序衔接,剥离的耕地耕作层全部用于矿区土地复垦。截至2018年9月,示范区累计实施临时用地面积1811.3801公顷,节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11.3801公顷;累计完成矿区表土剥离864.93公顷,剥离优质表土(腐殖土)近526万立方米;累计完成复垦总面积900.05公顷,恢复耕地519.089公顷;累计实施还地总面积527.6219公顷,全部用于土地复垦整治,有效保护了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