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中铝山西新材料、中铝山西铝业召开2021年四季度“大监督”体系协调会,中铝山西新材料纪委书记武大学,“大监督”体系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及联络人参加会议。
纪委工作部传达学习了中铝集团《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大监督”体系发现问题的通报》;通报了两公司2021年四季度“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武大学肯定了两公司“大监督”体系运行四个月以来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精准、落实不严不实等问题。他指出,中铝集团自上而下建立“大监督”体系,目的就是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企,就是要统筹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整合监督资源、健全监督体系、理清监督职责、压实监督责任,构建党委牵头抓总、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参与的“大监督”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就做好2022年“大监督”工作,武大学指出,一要压实监督责任。二要发挥监督合力。三要完善运行机制。四要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