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发布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实施时间2018年11月1日0时至2019年3月31日24时。焦化企业未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标准的,纳入错峰生产范围,按照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实施限产限排,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在采暖季,电解铝二分厂停产;氧化铝一条生产线停产;炭素企业达到环保排放限值的,不予错峰。
山西阳泉发布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实施时间2018年11月1日0时至2019年3月31日24时。焦化企业未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标准的,纳入错峰生产范围,按照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实施限产限排,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在采暖季,电解铝二分厂停产;氧化铝一条生产线停产;炭素企业达到环保排放限值的,不予错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