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替代办法》)。《替代办法》自今年4月29日起施行,至2024年4月28日结束。
据了解,《替代办法》针对的“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16个行业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替代办法》)。《替代办法》自今年4月29日起施行,至2024年4月28日结束。
据了解,《替代办法》针对的“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16个行业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