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发布《关于稳住经济运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多条房地产方面的政策。
聊城市将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对于住宅和商服用地,土地出让起始价在2000万元以内的,竞买保证金为起始价;起始价在2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起始价超过10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为起始价的20%。棚改回迁安置用地、工业及其他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的50%缴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应在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可按约定分期缴纳,最长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意见》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其一次性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可适当降低;对因配套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延迟交付的楼盘,可采取灵活方式先行验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楼盘项目准入合作的,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27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聊城市购房时,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引导商业银行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提高银行贷款发放效率。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20%发放“消费券”。
聊城市还将降低市场主体房屋成本。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房租减免3个月,原则上于6月底前减免完成。对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在本年度内按月免征减免租金对应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意见》提出,对于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县(市、区),允许预支不超过2019年下达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0%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先用于布局急需建设重点项目。在不改变2021年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和成片开发范围前提下,允许各县(市、区)围绕急需建设项目优化调整成片开发范围内的项目类型、面积、位置和实施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