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中对电解铝行业的减量要求

综合媒体 2018-12-24 10:43

  日前,河南省发布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明确了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其中对电解铝行业的减量要求有:

  1、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新建高耗煤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对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优化电解铝行业布局,坚决削减电解铝生产规模和产量,到2020年,城市中心城区电解铝企业全部退出。严格按照国家部署清理违规建设自备电厂,加大能耗高、排放高燃煤自备机组关停和改造力度,加快淘汰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机组。全面淘汰直径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装备。制定实施炭素、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放行业淘汰标准,依法依规实施停产限产、关停退出。

  3、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提高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差别化电价标准。进一步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将使用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装置的焦化企业纳入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鼓励各地创新差别化电价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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