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购买新建首套商品住房 最高可享3万元购房补贴

澎湃新闻 2022-07-12 11:35

7月1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发布《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共17条,主要包括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

在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首套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3万元、全日制硕士生2万元、本科及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峡的新市民1万元。

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提高至50万元。鼓励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资金不足的可使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鼓励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组合贷款。

此外,活跃二手房市场交易。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强化住房金融支持方面,《通知》提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总行规定执行住房个人按揭贷款下限利率政策,鼓励向上级行争取个人按揭贷款信贷额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优惠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实现应放尽放、应放快放,确保符合条件的合理按揭需求充分得到满足。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最长可延期6个月。

改善住房市场供给方面,《通知》提到,合理调控土地供给。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在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出让价款的50%的前提下,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相关部门可容缺办理规划及其它审批手续。

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方面,《通知》提出,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组织新的团购住房、定向开发住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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