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有色企业三项整改措施落地 冶炼污染排放与尾矿处理成重点

SMM 2017-12-21 09:01

  12月19日,湖南省环保厅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正式发布相关整改方案,方案对湖南省衡阳市有色金属企业共提出三条相关整改措施,占总体整改措施的15.8%,受关注点仅次于湖南省郴州市,位列第二,方案对衡阳市提出的整改问题主要包括:冶炼企业的污染排放问题、部分企业的尾矿库渗漏污染、以及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环保验收问题等,根据整改意见,衡阳市相关单位或直接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第四、第六冶炼厂与衡阳市金龙矿业公司施加环保整改措施,对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加快环保验收程序。

  以下是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部分清单(仅涉湖南省衡阳市有色金属相关企业):

  (一)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多家冶企业清污分流不彻底、跑冒滴漏严重。督察期间,其第三、第四、第六冶炼厂均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整改目标:严肃查处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做到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衡阳市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第四、第六冶炼厂进行全面环境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2.责令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超标排放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在三、四、六厂分别建设围挡和防渗池,对厂区地表水进行收集,抽至循环池进行循环利用;对有关渗漏口进行封堵。

  3.对相关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并落实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主体责任单位:衡阳市党委、政府

  监管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纪委

  督办省领导:向力力

  (二)衡阳市金龙矿业环境问题被群众举报达17年,督察进驻期间收到相关举报10余次,但有关地方督察整改仍然避重就轻,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尾矿库渗漏污染问题。

  整改目标: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整改,限期解决尾矿库渗漏污染问题,做到达标排放,回应群众环境诉求。

  整改措施:

  1.衡阳市对衡阳市金龙矿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与举报人见面。

  2.组织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控,责令企业制定尾矿库渗漏污染治理方案并启动生态修复工作,采取以下措施:对石岩嘴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完成高塘冲尾矿库闭库;对原石岗村和铅锌村相关受污染农田进行土地整理,制定治理方案,并启动土壤修复;加快废水治理项目进度,对高塘村尾矿渗滤液在废水治理项目完工前进行应急处理。

  3.对企业监管不到位和信访投诉处理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并落实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

  主体责任单位:衡阳市党委、政府

  监管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纪委

  督办省领导:向力力

  (三)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11年开始运行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对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完成环保验收,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衡阳市责成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加强环境问题整改,达到验收条件,尽快完成验收。

  2.加强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日常环境监管。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

  主体责任单位:衡阳市党委、政府

  监管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督办省领导:向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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