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2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529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