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来临,在大气扩散不利的天气下,更需要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雾霾。11月15日起,我省(河南,下同)15个重点行业2000多家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同时,4100多个工地实施“封土行动”。
根据《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我省对钢铁、焦化、铸造、水泥、砖瓦窑、陶瓷、岩棉、石膏板、耐材、电解铝、氧化铝、有色再生、炭素、原料药、农药等15个重点行业2000多家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同时,对京津冀传输通道7个省辖市、4个省直管县(市)和洛阳、平顶山、三门峡3个省辖市的城市建成区共4100多个工地实施“封土行动”。
与往年不同,今年我省试行绿色调度制度,按照企业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区别化错峰生产政策,对改用电、天然气、管道煤气的铸造、耐材、陶瓷、岩棉等企业,不再纳入错峰生产清单,增强错峰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形成分区域、分行业、分燃料类型的错峰生产清单。
11月10日以来,我省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确保错峰生产和“封土行动”科学有序实施。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省环境监控中心、省电力公司建立了环保、电力监管平台,对错峰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精准科学判断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
11月15日0时起实施错峰生产和“封土行动”后,根据调度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情况,大部分市县能够严格执行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但发现仍有部分市县企业未按时落实有关要求。
11月16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视频会议上,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了没有按照要求时间实施错峰生产和“封土行动”的22家工业企业和14家施工工地。
通报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站位全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错峰生产和封土措施。对未落实要求的22家工业企业和14家施工工地,各相关市县政府必须督促其于11月16日下午6点前整改到位。同时,对22家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14家工地“封土行动”时间在原有基础上顺延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