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信委:关于电解铝核查结果的公告

内蒙古经信委 2017-11-17 17:14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区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能耗情况现场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电解铝企业能耗核查结果汇总表

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电解铝企业吨铝液交流电耗专项核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企业名称铝液交流电耗(kW.h/t)核查结果
1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3456.92达标
2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3300.96达标
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3128.73达标
4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3219达标
5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13232达标
6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3245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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