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文推动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中国有色金属报 2024-08-29 09:4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力度,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力度,进一步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作用。

《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4个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包括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长江水道航运低碳化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有序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气候投融资试点;强化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发展;支持长江经济带产业梯度转移;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精准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群众就业和养老金融服务等工作;大力支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评估能力;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

《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三项保障措施,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指导意见》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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