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几起与电解铝相关的问责情况

阿拉丁铝产业链服务平台 2019-04-29 10:10

  近期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一些列典型案例问责情况,其中几起与电解铝相关的违规问题如下:

  一、山东省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问题突出中央环保督察发现,山东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在贯彻落实国务院 “严禁电解铝、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要求上作选择、搞变通,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电解铝总产能达1260万吨,远超2017年产能控制在400万吨的目标。省发展和改革委对化解电解铝行业严重过剩产能审核不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省环境保护厅审核监督流于形式,纵容违规新增产能项目建设;滨州市党委、政府放任纵容新增严重过剩产能项目,甚至弄虚作假;聊城市相关部门纵容过剩产能违法建设,包庇违法行为,欺瞒上级检查。2014年至督察进驻时,全省累计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超过600万吨,同时大量配套燃煤发电机组,导致燃煤消费总量控制不力,污染排放突出,给大气环境治理改善带来巨大压力。

  山东省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共问责21名干部(其中8人与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合并问责)。其中,给予时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闫作溪(已退休),时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锋(已退休)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聊城市政协副主席葛敬方(时任聊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滨州市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宝武(时任邹平县委常委、副县长),滨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冯国明(时任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滨州市委办公室正县级干部邹继刚(时任滨州市邹平县委副书记、县长,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此外,对负有责任的其他15名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进行诫勉。

  二、青海省在过剩产能项目备案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鑫恒铝业有限公司70万吨电解铝项目和西部水电有限公司45万吨电解铝项目申报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将未建产能按已建成产能上报,导致虚增电解铝产能57.5万吨,并于2015年获得备案。在未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的情况下,于2015年8月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新建40万吨电解铝产能项目予以备案。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乔弘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处长朱生海党内警告处分。此外,3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诫勉问责。

  三、新疆自治区过剩产能化解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2013年至2015年,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昌吉州发改委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未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如实上报违规在建电解铝产能情况,也未对电解铝违规产能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致使昌吉州范围内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以及位于玛纳斯县塔河工业园的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3家企业共计违规建成产能100万吨,违规在建产能180万吨,直至2017年6月才停止生产建设。此外,2014年至2016年,自治区发改委违反国家发改委《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和有关煤矿项目建设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在吐哈、准东、伊犁三大煤炭开发区域核准新建3座中小型煤矿。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伊波(时任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朱权(时任自治区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处长、能源处处长),自治区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处长李朝晖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时任自治区发改委副巡视员刘振海(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此外,已经给予王久忠等7人党纪政务处分。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也在4月份公开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案,其中指出:

  通辽市霍林河地区违反国家化解产能政策大规模集中发展电解铝产业,导致氟化物污染累积并引发牲畜“异牙病”问题,曾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专门指出这一问题,要求地方严格控制电解铝产能,切实保障牧民利益。但近年来随着铝产品价格看涨,霍林河地区有关企业又泛起扩张产能的冲动。对此,当地党委、政府态度暧昧,不是坚决遏制企业盲目扩能行为,而是打“擦边球”,导致锦联铝材和创源金属两家企业第一轮督察指出的违规产能中,仍有50余万吨/年电解铝产能在未落实置换指标的情况下,违规建成或在建,加剧了当地生态环境污染风险。

  责任单位:通辽市委、政府

  监管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加快产能置换,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二)按照环境容量,严格控制电解铝产能规模,有效防范电解铝生态环境风险,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未落实的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工作。

  (三)坚决防止违规产能复工复产。对锦联铝材未取得指标置换的违规产能加强监管,防止企业擅自复产;严格管控创源金属未完成指标置换产能开工建设。

  (四)实现电解铝超低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阿拉丁(ALD)认为:2017-2018年的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关于电解铝行业违规扩建的督查整改问责基本告一段落,接下来达标排放将成为环保督查的工作重点,相信经过中央的严厉推进和问责警示,地方有关部门以及企业违规排放的现象将大大降低。尽管进行环保改造以及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毫无疑问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但这是一个行业共同而且是必须要面对的事情,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何况成本最终会转移到终端产品的消费者身上。

  来源:阿拉丁铝产业链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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