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督察组向中国有色集团反馈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中国有色集团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中国有色集团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认真研究、扎实部署,全面推进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全集团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中国有色集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照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研究制定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含《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整改方案》已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按照有关要求,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合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整改;坚持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整改。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高的标准践行总书记长江大保护指示精神,坚持源头治理,以解决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尾矿库环境风险、矿山生态修复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深入持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矿业企业。
《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措施清单》共列出22项问题,184条整改措施,2022年底整改措施完成率不低于80%;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件23件,目前已办结16件、阶段办结7件,2023年底前全部办结。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口径逐年持续下降,矿山复垦应复尽复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达到100%,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完成碳排放管控目标。三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到实处。在项目规划、投资并购、工程建设、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的全过程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建立。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把生态环境治理与提质增效有机结合,激发老企业脱胎换骨焕发新活力。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督察报告》列出的每项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和整改措施,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集团公司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明晰集团总部及出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各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责任清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绿色新材料产业,强化节能降耗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技术升级改造步伐,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建设项目和投资并购管理,严控“两高”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马、不并购;以“30·60目标”为引领,制定集团公司“双碳”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扩大清洁能源使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单位产品碳排放量逐步下降,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坚持科技兴环,将科技创新作为集团公司“1+4”战略的核心,成立创新研究院,大力支持绿色科技创新项目,在污染治理、减污治污、节能降耗、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新突破。
三是突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气、水、危险废物、尾矿库环境风险、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快相关企业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治理;推进企业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污染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程实施;着力开展危废减量化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化全过程合规处理;防范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
四是强化生态环保制度建设,构建科学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覆盖全级次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公司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各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强化总部监管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与问责,建立“监督、考核、问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实施精准问责。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中国有色集团全面强化整改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团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逐项推进整改工作,各单位党组织对督察问题整改负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从严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建立督办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督办。三是强化技术资金保障,强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生态环保专家库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整改资金落实到位。四是严格考核评价,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各管理层级经营业绩考核挂钩,严格按照整改验收销号标准完成整改,防止整改走过场。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中存在的工作部署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法违规、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六是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环境信息披露及公开制度,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
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将始终坚持兴企为民、回报社会的初心和使命,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做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督察报告》和《整改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攻坚克难、动真碰硬、扎实整改,以高质量整改成果,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来源: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