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局)《关于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7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结合四川实际,为深入推进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铅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制定。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四川省基本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地级市全覆盖,实现收集网点重点县(区、市)全覆盖,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四川省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以上,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方案》提出五项任务:一是推动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绿色发展。包括动态更新铅蓄电池相关行业企业清单,推进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格项目准入和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二是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包括健全完善地方法规制度,加快推进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加强社会源废铅蓄电池管理,加强废铅蓄电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三是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包括加强再生铅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四是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涉废铅蓄电池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加强再生铅企业的税收监管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五是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
此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交通运输厅于今年4月制定印发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构建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全过程溯源”管理模式,并强调试点内容以建立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模式、规范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和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信息化监督管理为主。
据了解,四川省近日还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安全转移处置的通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类别、费用标准(含运费)和相关事项,帮助各汽车服务企业安全处置废铅蓄电池、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该危险废物转移工作计划于今年11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