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新建企业2月1日起执行

铅云汇 2019-01-10 15:18

天津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56-2019),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控制项目包括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涉及水污染物8项,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总铅、总镉;大气污染物3项,包括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颗粒物。


今日铅价微信推送
关注九商云汇回复铅价格
微信扫码

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商务客服
展会合作